三、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保证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是确保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对领导干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问题,消除监督管理的死角。具体要做到把握一个关键,突出二个层次,抓住三个环节。
1、把握一个关键。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纷繁复杂、千变万化,如果只凭个人或少数人的经验决定重大问题难免要发生失误。因此,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关键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把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工作落实到位。首先,一把手要有很强的民主意识,善于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这是民主能否落实的关键。在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中,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查研究,注意倾听方方面面的呼声;在党委议题形成后,提前征求委员的意见,给委员充分的酝酿时间;在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自觉地以平等一员的身份参与决策,尊重少数人的意见,欢迎不同意见,在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中,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置于制度约束之下。第二,班子其他成员要有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真正做到畅所欲言。在日常工作中,委员应立足本职,胸怀全局,积极主动地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勤于动脑,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为集体决策献计献策。第三,要认真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相互谈心和批评,坚持讲实话、讲真话、讲心里话,开诚布公,推己及人,消除分歧,消除误会,达到党委成员政治、思想、行动上的真正一致和团结。
2、突出二个层次。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即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积极探索与人大、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如开展巡视工作,逐步在层次上延伸和内容上扩展,及时纠正和防范一些滥用权力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坚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把不廉洁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坚决查办,不得推拖不管,更不允许压案不查。对办案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限期纠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责任。二是群众对领导的监督。首先,通过民主评议实施监督。实行述廉、评廉、考廉制度,将评议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对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并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其二,通过政务公开实施监督。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措施来抓,凡涉及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都要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其三,通过信访工作实施监督。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使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认真处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同时对领导干部的作为实施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