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村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一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乡村统筹党建新格局,根据乡党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发[2010]9号)和《龙市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龙发[201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引领建设新农村,创先争优构建和谐新玉峰”为主题,以“四个创先争优”(在发展生产上创先争优,在带头致富上创先争优,在保护环境上创先争优,在文明和谐上创先争优)为载体,把队伍建设和经济建设两项建设贯穿始终,从本村实际出发,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推动科学发展。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乡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村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广大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当标兵、作表率。
(二)促进社会和谐。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服务人民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紧密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