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四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27号)和镇党委《关于印发〈何湾镇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何发[2017]45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处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又是直接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和实践者,担负着推动新农村建设、带领农民致富、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重要职责。要深刻认识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以沈浩、曹彬同志为榜样,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坚持群众参与、注重继承创新”的原则,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围绕实现科学发展,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载体,推动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科学发展是否得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是否得到加快、农民收入是否得到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是否得到改善、新农村建设是否得到促进,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农村党组织要切实把维护农村稳定当作第一责任,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经常走村入户,深入群众,了解村情民意,收集群众意见,倾听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农村社会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和谐稳定局面得到切实维护。
(三)增强宗旨意识,联系服务农民群众。深入开展向沈浩、曹彬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沈浩、曹彬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在增强宗旨意识上取得新的进展,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提高服务群众本领上取得新成效,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出行、饮水、就医、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