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2)

思想学习2018-10-10三水老师

宗教极端不除,新疆永无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实施。

托克逊县夏乡铁提尔村工作队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去极端化”这一重点工作,于4月1日下午,及时组织全体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管寺干部、警务室民警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精神,要求大家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当天下午,驻村管寺干部在结束学习后,还及时组织辖区爱国宗教人士全面学习《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铁提尔村第一书记木尼热·赛塔尔同志组织大家对《条例》进行了认真讨论,深入剖析宗教极端思想产生的原因,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认识,时刻绷紧警惕和防范意识这根弦不放松,坚定不移的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明确破坏我们公平、自由、和平、幸福生活的人都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旗帜鲜明的发声亮剑,坚决同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全力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党员干部《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3:

4月5日中午,南湖社区党委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条,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王晓莹书记从《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特点、重大意义等方面做了讲解。

社区全体干部学习后,大家畅所欲言谈感想,一致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颁布的非常及时,以前对极端主义的概念比较模糊,通过学习大家对极端化的言论和行为有了清楚的界定,为今后打击极端思想提供了法律依据。大家表示不仅要自身带头遵守《条例》,还要给自己的左邻右舍和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抵制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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