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高要全面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逐步形成抓早抓小有效机制,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区坚持以上率下、分级负责,确保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全面落实。区委书记带头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各自分工也分别制定了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问题开展谈话提醒,谈话提醒19人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着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以及廉洁纪律问题,谈话提醒11人次。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广泛开展谈话提醒,落实“一岗双责”。2016年度,区“四套班子”开展谈话提醒143人次(其中处级干部23人次,科级干部100人次,一般党员干部20人次),责任制约谈87人次。通过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实现了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常态化,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严格要求,促责任落实聚合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组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增强“四种意识“,严格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等日常业务,特别强化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过程记载和资料收集,形成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档案专卷,充分体现履职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