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才能真正根除作风之弊,确保工作成效
坚持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突出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伊始就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发扬“钉钉子”精神,实质就是要敢抓落实、会抓落实、能抓落实。吉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解决“不落实”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重要内容,不断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发扬“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需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解决好钉得准的问题。任何工作都要确定一个合适的目标,目标找准了,钉子才能钉得准,才能直指要害。这个目标,对教育实践活动来讲,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吉林省坚持强化问题导向,找准目标抓落实,第一批活动解决问题1.4万余个,第二批活动至今全省各市州共开展了252项专项整治,让群众真正看到了成效。
发扬“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需要明确责任要求,解决好谁来钉的问题。实践证明,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才能实现效能最大化。对中央作出的包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内的重大决策部署,吉林省要求每个地区、每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都要对所承担任务逐一分解立项,细化量化目标,做到责任主体、完成事项、办结时间明确到位。责任到岗是确保工作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吉林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征集梳理出来的问题落实到人,没人认领的就由各级班子认领,做到了每顶帽子底下都有人,为后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因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树立起良好的工作导向,为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发扬“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需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解决好怎么钉的问题。科学的工作方法是通往成功彼岸的桥和船。吉林省坚持改进抓落实的方式方法,分批推进、步步为营,确保钉子“钉得深、钉得紧、钉得住”,具体做到了“五个坚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措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坚持调研先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把科学决策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坚持分类指导,牢牢把握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有效防止一刀切、一个样、表面化;坚持依法办事,培树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同时,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