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日,河南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月21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
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二
2月28日,林州市纪委印发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开始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据悉,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组织动员阶段(3月1日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广泛宣传发动。二是集中学习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原文研读、讨论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机关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