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敢担当
要敢担当。所谓担当,就是指在一件事情面前勇挑重担,敢于负责。没有“担当”,就是没有履行好职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该作为不作为,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一个岗位意味着一份责任,任其职就要尽其责。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敢担当,要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要真正把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凝聚到做实事上,把功夫施展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守纪律
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一是知可为知不可为。就是要知道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以及干后承担的后果。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中卫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纪律规定,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二要知足知不足。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正当的、合理的欲望是生命和事业的动力,关键是如何节制。老子说过,“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我们常说,家有黄金万两,每日不过三餐;纵有大厦千座,夜卧不过三尺。我们在待遇和生活上要“知足”,在工作、学习上“知不足”。要清醒地把握住自己,正确理解得与失的关系,明白有些要求可以达到,有些要求不可满足,从而正确对待组织、对待工作、对待职位。三要有所畏惧,不要无所畏惧。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群众。四要追求名节、不追逐名利。能不能在名利面前摆正位置,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能走到现在的位置,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离不开家庭的支持,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的确很不容易。一定要懂得珍惜,一定要摆脱名利缰索的困绕,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管得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