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普惠共享
投资12.6亿元全面完成5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保障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136人,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8万人次,实现劳务性收入10.6亿元。促进教育均等,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全面改薄”等项目,改造校舍面积14.1万平方米,购置校车7辆,为3所学校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发放教育惠民资金9692万元,惠及学生17万人次。提升医疗水平,投资5037万元改善医疗基础设施条件,县二医院住院综合楼、4个卫生院业务用房建成使用;招聘基层医疗技术人员27名,投资289万元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5个、文化广场50个,同步配套文化体育设施,乡村曲艺大赛、莲花湖徒步赛等成为全县品牌文化体育活动。强化民生保障,发放城镇低收入家庭教育、医疗、就业等补贴658.2万元,清欠农民工工资1135万元、清欠率达97%,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4900户,建设城镇保障房3439套。
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承接中央及省、市改革部署24项,确定自主改革7项。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淘汰全部硅铁产能,落实企业扶持资金810万元,县属规上企业产销率达113%;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营改增”扩围等改革任务,上新庄“扩权强镇”试点改革下放管理权限37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换证率达93%;聚焦群众关心的难点重点问题,在村级财务公开、学前教育管理等方面大胆尝试改革,自主改革成效显著。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法治湟中”深入人心,全县17个部门、16个乡镇和137个村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六五”普法通过验收,“七五”普法全面启动,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86万元;加大初信初访、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信访总量、进京上访量同比分别下降8%、66%。“民族团结”再创佳绩,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投资463万元改善民族村和宗教寺院基础设施,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平安湟中”成效卓著,投资223.4万元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指示系统,成立路检路查“飞虎队”,集中查处违法行为1200余起;“一村一警”警务模式实现全覆盖,命案发生率同比下降42.8%,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统筹抓好审计监察、双拥共建、妇女儿童等各项事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