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章将党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为了适应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党章补充了如下新内容:一是确立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二是增写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方向的内容。三是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增写这一内容,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四是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党章的内容精神,体会共产党只有具备和保持先进性,才能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的活力,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才能在历史的舞台上有所作为。还要用新党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学习新党章,我深深体会到:一、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是由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的。党员的先进性,又是由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员必须要牢记党的性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党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使自己的素质与先进性要求相适应,行动与先进性要求相合拍,真正把先进性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