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内容建设报告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东方IC供图
新常态下,提振党政干部信心有了一剂良方。据悉,陕西日前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机制1
出台鼓励激励办法
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获重用
《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据悉,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在考核奖励方面,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
在选拔重用方面,《办法》规定,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