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参与开展“红色基因共传承”活动,利用“七一”表彰活动,组织党员在红二十八军旧址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
2、学习党规(7—8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1)全体党员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7月中旬,组织参加或收听收看全市先进事迹报告会,并举办一次全县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广大党员向身边典型学习;
③7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
“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④制发《关于开展党规知识测试的通知》,组织各地各单位于8月底前完成党员学习党规知识测试工作;
⑤8月底前,各支部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赴就近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2)党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每月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
②参加所在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的学习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③7月中旬,参加或收听收看全市先进事迹报告会,并举办一次全县先进事迹报告会,向先进典型学习;
④7月底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会议等形式,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⑤7月底前,参加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
⑥8月底前,参加党规知识测试;
⑦8月底前,赴就近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
⑧8月底前,在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晒家训、亮家风、扬美德”活动。
3、学系列讲话(9—10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1)全体党员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9月中旬,组织参加或收看收听省里举办的先进事迹
报告会,引导广大党员向身边典型学习;
③10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进行专题讨论,结合“五查五看”谈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