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细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每名党员都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党支部(党小组)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并向本人反馈。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员的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学习教育活动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活动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活动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促进贯穿始终。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委局机关学习教育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机关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市纪委副书记刘支堂、市纪委副书记冯艳频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常委、孙双喜担任办公室主任。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其他相关室(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党支部(党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室(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在“两学一做”中活动做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联系点制度,督促指导各室(部)搞好学习教育。要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要以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学习教育活动要实现机关党员干部全覆盖,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主动接受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
(三)精细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兼顾。各室(部)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通过活动促进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把握时间节奏,合理安排活动进度,把机关的部署要求和本室实际紧密结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把“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