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纲要》进行了解读。
耕地保有量要在18.65亿亩以上
近年来,我国粮食结构性产需缺口仍在加大,增产受到价格成本挤压和资源环境双重约束,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难度提高。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查明耕地面积虽然有所增加,但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占一定比例,需逐步调整退耕。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灾害损毁、建设占用等对耕地保护的压力有增无减。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扣除生态退耕、退地减水等规划期间可减少的耕地,以及东北、西北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全国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在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5.46亿亩以上,建设占用耕地在2000万亩左右。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国土部门与发展改革、农业、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以上。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
未来五年,随着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国土资源供给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健全,节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矿产开发规模化程度和节约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建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50个,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未开工房地产项目可改用途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十三五”期间,国土部门将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