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2:个人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12]17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室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
我们制定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务员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了以室党组书记、主任张本沪同志为组长、副主任方政辉同志为副组长,党总支、秘书处、监察室共同参与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导。
在自检自查工作中,秘书处按照编制职数,对各处室在岗在编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市编委《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编制外使用工作人员的意见》,严格检查有无编外人员工作情况。党总支、监察室依据各处室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主管领导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处室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队伍状况
我室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现有编制31人,在编为人数24人,空编7人,在岗人数为21人,有3位同志因工作调转尚未减编,没有编制外工作人员,没有在编在岗长期休假或不上班人员,坚持按规定组织公务员参加培训。目前,我室承担的工作量超过人员配备数量,处于缺员状态,无违规进人问题,没有“吃空饷”现象。不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情况。
经过自查,市政府研究室全体公务人员,基本能够做到,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高标准、严要求,能够坚持用党性原则、工作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到岗到人;全体公务人员能够从工作特点出发,甘于清贫,甘于寂寞,正确处理荣誉、金钱、地位之间的关系,认认真真搞调研,勤勤恳恳爬格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同志的好评。我室无放任、隐瞒、袒护公务员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理论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整体学习没有有系统、有计划地安排,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理论联系实际做的还不够;学习深度不够,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没有深钻细研。
二是还要进一步树立精益求精的精神。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意识不强,没能更加自觉地站在新一届政府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上开展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创造性开展工作较少,高质量的精品文稿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