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引导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程,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2.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融为一体。促使党员不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更要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义务,更加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要以解决问题为牵引来开展学习教育,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地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4.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作表率,要有更高标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层层示范、层层带动,给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作出榜样。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5.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灵活开展学习教育;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留出足够空间,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探索创造,有针对性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阵地设施、资源手段来开展学习教育,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