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原来将我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并无不当。不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予于明确,而且国家《刑法》也规定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通过司法所、区司法局领导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帮助,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从此,我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如今,我在港南城区开了一间属于自已所有的商店,使自已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2017年xxx月xxx日
假释矫正人员思想汇报【二】
离开xx马上就三个月了,回到社会,回到生我养我的土地,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周围的环境依然如故,可是,唯独我变化了。我是什么?!我怎么了?!我该怎么办。我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了,我再也不是大学生了!我的前途在哪里?下一步我将如何面对?尽管我的思想很乱,可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下面我向您汇报一下我的近期活动。回家后在家休息了二十多天,然后想找一份临时工作,可是没有文凭,唉!然后通过一个亲戚,跟着建筑工作干起了力气活。刚开始吃不消,现在基本上快适应了,同时也体会了很多生活的不容易!我想自已先挣点钱,然后再作进一步打算,您看行吗?我已经被学校开除学籍了。下一步打算我想处理完我学校的事情以后,然后去北京打工,边打工边学习,拼搏一下,准备明年四月份参加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音乐专业考试。因为这所学校录取后不交学费。我想问问您,我可以参加解放军艺术学院的考试吗?因为,我的档案会有污点吗?我舍不得音乐,我爱音乐!请您指导,难道犯过错误以后,就不可以与同龄人一样了吗?周围的亲人朋友都劝我学一技之长,然后找个工作算了,我不愿意!我的音乐之梦还在,我相信,心若在,梦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