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干部不按照议事程序办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违规用权、擅自越权,破坏组织秩序,留下严重隐患。有的干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去想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处理刺手问题看风头,看来头,看势头,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义,碰到不良倾向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有的干部自身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组织,而是想着找关系,把正当的党内关系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民主生活会上不敢涉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四是决策部署不落实。有的部门、有的干部信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就贯彻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警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工作消极应付,心无所思、干无所指,对工作缺乏激情,对事业缺乏热情,对群众缺乏感情。还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惯了,不作为、慢作为,对工作任务敷衍应付、长期不驻庭,值班制度流于形式,习惯于“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我们常说,要用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有良好的党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进政风民风。作为一名党员,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的形象;作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法院的威望,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们如果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那么危害是巨大的,不仅会导致不正之风盛行,破坏干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民风,甚至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要深刻剖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党员干部在追求成长与进步的同时,往往忽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了党性不纯、党性不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不到自觉遵守。
二是认识偏差。认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上层的事,基层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认为即使有也无碍大局。大多数干警甚至是领导干部身上都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导致一些部门和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松散。还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软指标,缺乏硬约束,口头上说说而已,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满足于“钉牌子”、“制图表”、“读文件”,甚至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难、怕烦、怕担责,导致问题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