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据新华社
【从严治党】
中央领导层必须率先垂范
会议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会议认为,综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已颁布13年
会议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应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