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大跃进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范文二
尊敬的党组织:
我在前不久郑重的向中央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在这期间我很兴奋,我终于能够距离成为党员的梦想越来越近了。现在我知道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相信在我的努力下,在党组织的帮助下,我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报告探索而建立发展起来的。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植根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契合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中国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为鲜明的特点,也从根本上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区别开来。
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深入了解现实生活的实际问题,深刻体会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情况,因而能更全面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
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