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思想汇报汇总篇(2)

思想汇报2018-10-22李天扬老师

第三,完善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力量在党。一方面,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是有机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内容规定和制定程序等各个方面,都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党的理念和主张成为国家法律后,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违反法律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要做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这样有利于二者相互促进,既发挥党内法规在引领国家立法方面的作用,又夯实法律体系为党内立法打下法制基础。另一方面,党内法规约束的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这一约束对象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其拥有相应的公共权力或影响力,触犯法律的社会危害更大。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制度约束,才能更好地保障国法免于被权力践踏的危险。因此,党内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有重要保障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进程中发挥着特殊的引领作用。

2、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决定》强调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迫切需要。

第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与此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到目前为止,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但由于目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些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这不仅影响了党内法规的执行效果,也损害了国家法治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党内立法和国家立法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迫切需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要和迫切。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依据是宪法法律,在管党治党方面的依据是党内法规。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在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这个规定,将其贯彻到党内立法实践中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保证党内法规在法治的轨道上严密规范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保证党内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为管党治党提供坚实的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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