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1.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网址http://125.76.215.86/html/409.htm),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
六、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