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
当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六、结果公示
我校自主选拔的预录取结果,按照相关要求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录取条件
预录取考生须按所在省(市、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经省级招办审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我校即按预录取专业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232。
九、咨询电话
(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
87092900、87099171、8709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