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体素质评定方面,兵役机关将会同同级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设定身高合格值、视力合格值、体重标准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学历评定方面,兵役机关将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多部门组成的面试考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
最后,将三项分数相加进行综合评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