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征兵负责人就冬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2)

四川征兵网2018-11-20李天扬老师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时间如何安排?适龄青年如何参加报名应征?

夏参谋长: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藏、进疆的,征兵开始时间可适当提前,并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大致安排是10月底前为宣传报名阶段;11月初至11月中下旬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10日前为审批定兵阶段;12月中下旬为新兵起运阶段。适龄青年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

记者:大学生应征入伍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夏参谋长: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目前,国家正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逐步加大大学生提干和培养使用力度。总参、总政、总后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重点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的标准条件、考核选拔、任职培训等作了规范,同时也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政策作了明确,大幅增加大学生提干的数量。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已经出台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O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O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今年,国家还将公布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三)考学升学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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