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征兵政策解读:条件标准较往年有所放宽(3)
四川征兵网2018-11-17李天扬老师
(一)宣传发动及网上报名(8月5日前)各级征兵办发布女兵征集公告,明确征集的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条件标准和程序方法,广泛开展女兵征集宣传发动,组织应征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国征办将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二)初审初检(8月6日至8月15日)8月6日起,组织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市征兵办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并提前5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初选预征对象参加审检。初检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征资格,并在网上同步确认送检对象(合格人数较多的,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送检对象)。(三)体格检查(8月15日至25日)市征兵办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对送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四)综合素质考评(8月15日至25日)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抽调市征兵办公室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五)政治考核(8月25日至8月31日)市征兵办组织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政治考核。各区(县)征兵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六)审定新兵(9月5日前)市征兵办按照省征兵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各区(县)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审核盖章。(七)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9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