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规定,其降分标准为可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10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只招收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一年级学生,到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十、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填报志愿
1。艺术类专业志愿
(1)本科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和两个本科批次。
艺术本科提前批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和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专业),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