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报考有面试要求的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按高校公布的办法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高校在7月5日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除上述所列学校和专业外的在川招生高校,若今年有面试要求的,拟报考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自行参加高校的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高校在录取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9。报考建筑院校、系(科)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是否组织徒手画测试及测试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
(二)评卷
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网上评卷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答卷的扫描工作。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高校、中学和有关单位有义务选派评卷教师。有关学校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给予积极支持。评卷场要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指南),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2。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六、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
(二)高校的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必要形式,学校应依据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开展招生工作,省内地方属高校的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须经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核定并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