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
自上世纪60年代初,学校开始接收国外公派留学生以来,已经先后为亚洲、非洲16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6000余名飞行、机务、空管人才。目前,学校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运输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A)等民航机构,与波音公司、空客和空客母公司——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集团(EADS)、斯奈克玛、GE、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2000年以来,学校有5000余名学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留学,并接受了来自友好国家的留学生近300名。当前,长期和短期在校讲学的外籍专家保持在25名左右,同时学校每年也会选派一定数量的专家教授前往境外学习和讲学、授课。
今天,作为中国民航高等教育的主力军,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她将通过革故鼎新,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鲜明特色的一流民用航空大学,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建设民航强国和持续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历史沿革:
1956年05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定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
1956年09月22日,经国防部同意,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
1963年05月25日,教育部向国务院报告,将学校列入高等学校名单。同年10月,按中央军委指示,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
1971年05月19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
1980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
1987年12月15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