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到流程
4、报到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证件需复印一套,交学院(中心)审查存档。
5、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须向录取学院(中心)书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入学准备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四川省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其他省份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
2、新生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3、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学院(中心)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西南财经大学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户口迁移办理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非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户口迁入学校请按照如下要求办理:
1、学校研究生集体户口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2方向、援藏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等除外。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档案寄送
1、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学生持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事宜。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档案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根据相应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档案应由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或EMS邮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邮编:611130
*注意:考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录取学院(中心),不要寄到研招办。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学校发放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学费缴纳
为了方便您在校期间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和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发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温江支行”为您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借记卡,此卡和密码信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您,请注意查收。您收到卡片后,请及时由您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卡片到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必须修改后方视为新卡激活。
2、为提高收费效率,学校优先采取银行卡代扣的收费方式。具体要求是:如您同意采取代扣收费方式,请按《2015级研究生学费标准明细表》中注明的应缴费用总额(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于2015年8月23日前将足够的款项存入卡内(存入卡上的金额至少比应交费金额多10元,例如:应交金额8000元,卡上余额应保持8010元),银行将在指定的时间内代扣您应缴的相关费用。如果代扣成功,开学报到时,请在您所就读的院系报到处领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交费收据,为您节省现场缴费时间。
3、因入校前无法和您签订代扣、代发协议,所以只能采取此协议方式。如果您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向收到的建设银行卡内存入足额的应交费用,就视为您已同意在校期间采用银行代扣、代发方式,入校后不需再签代扣协议。如您在校期间不愿采用代扣方式,入校后可向学校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收到银行卡的同学在入校报到时请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报到处,由学校财务处集中后转交给开卡银行,补齐银行开卡资料。
4、在校期间,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的发放均通过此卡进行,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该卡,并不要销户。如您的银行卡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财务处224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2190。
2015级研究生学费标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