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10分。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到位
新的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各省(区、市)均按照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竞赛获奖者”“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
对之前已取得相关证书的考生,4个省采取不过渡的方案,2015年高考即取消;其他省份采取了过渡的方案,过渡期内加分分值降为5分以内。
从教育部了解到,今年全国性加分项目已按要求全部调整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将从的95个逐年减少,到2018年仅剩35个,减幅63%,今年已经取消了20项。各地普遍降低了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缩小了使用范围,并限省属高校录取使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结合四川中学教学实际,为保障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高考改革顺利推进、平稳过渡,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四川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开始使用全国卷。
2016年使用全国卷的科目是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2016年使用四川卷的科目是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含听力,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各学科考试要求以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及国家和四川相应的考试说明为依据。从2017年起,四川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卷。
四川高考从2016年起开始使用全国卷,师生关心,社会关注。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并及时组织教研人员、中学教师等专业力量,认真指导学校做好普通高中教学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和方法,为高考平安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