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2)

四川高考2018-06-27王华老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进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奖励资助奖学金、贷学金的设置

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对第一志愿(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按第一自然顺序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排名在各省(市、自治区)文理科前200名的新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生。

二等奖:对第一志愿(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按第一自然顺序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理科调档线70分、文科调档线50分的新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单项奖:凡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等单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获奖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等级奖学金:学校设有等级奖学金和其它单项奖。等级奖学金共分四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高金额2000元/生、学年,等级奖学金占在校生比例的33%。单项奖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等。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3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积极配合新生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目前已经开展生源地贷款的省市有江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四川。新疆、内蒙古、贵州、云南、浙江、山东、江西、安徽、青海、海南、广西、山西、河北、上海、辽宁等省正在陆续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

学费减免: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条件和程序可进行学费减免工作。

勤工助学: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资标准:150—200元/人月。

社会资助项目:学校通过与企业、校友、教职工捐赠,设有以下社会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给予经济资助:广州助学基金、蓝剑助学基金、呈祥助学基金、春燕助学基金、成信助学基金、栋梁工程基金、“爱心一家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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