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预科第一轮投档后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不再受原下达给市州的配额限制。
四、工作要求
征集志愿是我省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了全面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本批线上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有关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6年在川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7月18日
2016年在川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请考生注意:以下公布的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等,请以《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汇编》。
一、文科
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计划
5102成都理工大学10
51园林1
53思想政治教育1
54社会学5
55法学2
56英语1
5105西南科技大学21
B5汉语言文学5
B6汉语国际教育8
B7广播电视学6
B8法学2
5107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
20人力资源管理1
5112四川农业大学1
E4社会工作1
5117成都中医药大学2
64针灸推拿学2
5120四川师范大学5
50历史学3
53地理科学1
54国际经济与贸易1
5122西华师范大学12
97汉语国际教育3
98政治学与行政学3
A4新闻学2
A5人力资源管理2
A6公共事业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