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术能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大学生,或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3)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暂停期间处理的人员;
(五)有关部门因违反刑法而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2.报考本科院校中等职业毕业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2023年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土木水利、金融贸易、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加工制造、公共管理与服务、文化艺术、旅游服务、旅游服务、纺织食品、医药卫生、材料、教育和汽车。
报名参加藏文、彝文高考的考生,还必须符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级高中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根据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考试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
3.藏区、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6〕206号)执行要求。
“9+3”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四川省有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注册,并持原“9+3”学校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机构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