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有地域加分照顾录取政策的四川考生,必须有连续三年以上的地方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在地方)才能享受地方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省属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拟享受区域加分照顾并计划申请与户籍相关的各种计划的考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高考报名。其中,志远班、宏志班、青年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在县(市、区)高考报名;无高中等教育学校等特殊情况的县(市、区),经市(州)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市(州)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护理政策(以《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条例》为准)、拟申请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申请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