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四川省定居并具有注册资格的外国华人,应当持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的县(市、区)招聘机构登记。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个部门关于做好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的报名办法〔2023〕4号)规定执行。
(6)考生的基本信息由考生在网上注册时按要求输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和评论由注册点输入。所有考生在注册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国家、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必须与户籍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体系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四川省发改价格规定〔2023〕484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地点进行高考登记信息现场确认,批准在线高考登记信息、支付信息,同时完成考生身份证信息、脸颊特征和指纹特征信息收集。
(7)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仔细核对照片、姓名、国家、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以往考试类型、科目、专业类别等高考注册信息,签字确认后,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将不再更改。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院校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收集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中高职院校五年衔接培训和藏区“1+2”转录的通知》执行。
(八)在县(市、区)招生机构确认现场高考报名信息时,所有考生必须签署《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