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并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为进一步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落实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必须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税务机关一系列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一方面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了减税降负的政策优惠,优化了营商环境;另一方面,通过简化征纳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降低了企业的遵从成本,将有力推动减税降负工作,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