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
(1) 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说明:张先生2017年月薪3000元,年终奖金总额12000元,年终奖省税165元
张先生扣除三费一金后工资为3000元(含三费一金约3750元),公司承诺一年奖金12000元。
1)季度奖形式: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领取季度奖3000元,最后一个月领取年终奖3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后一次季度奖可以用年终奖方式计算税款,其他均要合并当月工资纳税。
无季度奖当月个税:0元(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含季度奖当月个税:(3000+3000-3500)×10%-105=145元,含年终奖当月个税:(3000-500)×3%=75元
全年税额:145×3+75=510元
(2)年终奖形式:每月工资3000元(扣除三费一金),年终奖12000元。
每月工资个税:0元,年终奖个税:(12000-500)÷12≈958,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12000-500)×3%=345元
全年年终奖税率额:345元
年终奖形式税负比季度奖形式全年少纳税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