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东莞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东莞某公司员工张易睦,2019年4月份工资收入4400元,4月份“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为380元,张易睦属于国内人员,东莞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此员工张易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税前工资 4,400.00元,五险一金 380.00元,起征点 3,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4,400.00 -380.00 - 3,500.00
= 520.00
应纳税所得额 520.00,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 3%,速算扣除数 0.00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520.00 × 3% - 0.00
= 15.6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金额
= 4,400.00 - 380.00 - 15.60
= 4,0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