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援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观点称,这次调整意味着房地产税迟早是要开征的,“这次将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房地产税法纳入立法规划,回应了之前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
二、立法条件
房地产税的正式开征至少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房地产税立法。现在房地产税立法纳入人大立法程序,也有可能在2017年即通过,所以离房地产税征收越来越近了?
首先,从立法来讲,
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马上开征。
施正文表示,“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其次,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来讲,按照官方国土部的总体计划:2015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其中重要之处是“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因此不动产登记其实就是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联网。
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公开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最近媒体报道称60个城市已联网)。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同时实现500个城市联网。按照官方口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是在2018年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