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理仲裁案件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七、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服务费,在每有效工作小时50—2000元的范围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八、以上收费标准,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对于贫困地区及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收费标准酌减收取。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办理一审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1000—10000元/件。
(4)办理死刑复核案件:10000—30000元/件,但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5)刑事自诉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标准执行。
(6)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以及办理涉及财产犯罪案件,按涉及财产数额,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1000元
1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1%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二、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四、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曾办理过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五、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