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报中央批准后,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
同时,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相关改革政策也正在研究中,将进一步完善警衔津贴、值勤岗位津贴等政策,重点向基层一线、艰苦危险和有毒有害岗位倾斜,健全职业风险保障制度,切实提高人民警察的生活待遇和风险保障水平。
3、招录: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还了解到,为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急需人才引进难、边远艰苦地区和有毒有害岗位“招警难”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的改革政策目前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方面,建立健全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规范便捷的招警机制,实行依法招录、分类招警。
而在公安院校专业人才招录培养方面,将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同时,为其他社会考生设置不同的招考渠道,为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公安队伍提供机会和条件。
4、问题:现有保障机制与警察承担职责不相适应
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广大人民警察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反恐斗争的主战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人民警察兼具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责,常年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高压力工作。
然而,现有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与人民警察承担的职责使命和作出的牺牲奉献不相适应,也与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不相符合,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促进公安事业长远发展。
2016年公安警衔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警察的工资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警察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警衔工资,干部工资,工作年限等构成,目前,国家没有从宏观方面大规模提高警察工作的动作,所谓的警察工资脱离行政级别让工作年限与公安工资挂钩的政策暂时还没有施行,或者施行后依然没有大规模涨工资。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