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上述第(一)、(二)种情形,可到法院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数据相关2018-09-28李一老师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上述第(一)、(二)种情形,可到法院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