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续签还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15元,(二次有效)3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80元。
办理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兴宁办证点
办公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一楼
咨询电话:0771-2614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30
南宁市武鸣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解放街209号
咨询电话:0771-62113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