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廊坊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4)

数据相关2018-07-30王新老师

二、不服裁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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