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前款劳动者从事相应的值班任务,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劳动者主张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的,应予支持。
本条所称较高年薪制工资是指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五倍的工资。
第二十三条【灵活岗位的加班工资是否支持】对于在岗时间较长、劳动强度不大、工作时间灵活或间断性、具有提成性工资性质等特殊行业岗位,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当地劳动力价格水平,且尊重该行业和岗位工资支付的行规惯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资,从严掌握。
第二十四条 【自行加班行为是否支持加班费】劳动者未有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或指令而自行加班的,其加班工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或终止的是否执行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至用工满一年或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止,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参照前款处理。如果属于劳动者的原因,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执行,不支持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等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事务的特定职位人员如未能举证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的,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未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聘任决定或聘任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权利义务且已实际履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十六条【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
计算基数】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相对应的月份应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