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防城港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3)

数据相关2018-07-17李天扬老师

1、若仲裁请求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会导致申请人丧失胜诉权;

2、若仲裁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

3、仲裁请求的增加、变更,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4、仲裁主体错误,会导致申请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5、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者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6、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八、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必须提交的材料

1、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手写原件,可到仲裁院办公室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3、工商局/所提供的电脑咨询单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

5、证据目录2份及相应证据2份,书证类材料规格为A4,均为复印件。

提交材料时请将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分成2份,请按照一下顺序排列:

第一份正本(仲裁委存档):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电脑咨询单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仲裁申请书,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送达地址确认书为正面第一页。

第二份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目录1份,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申请书为正面第一页。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十、关于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收费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十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效力规定如下: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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