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小学学区划分及小学学区划分分布图信息如下:
入学条件和所需资料
只要孩子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在小学所在片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全部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
2.住房资料.租房的要有租赁所的缴费单据;
3.就业登记表或社保证明;
4.深圳住地街道办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深圳小学转学手续:
1、深圳户籍学生需准备资料:
⑴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⑵《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⑶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②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类学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送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