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买回的食品应按要求进行清洗、烹调和保管。
(11)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尽量不买不食散装食品,特别是无防尘、防蝇、温控设施和在日光下曝晒的散装食品。
(12)尽量不买不食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经销的食品。
(13)尽量不买不食疑似仿冒、假冒和虚假宣传的食品。
(14)国家卫生部曾提醒10种食物不宜多吃,可作为选购食品时的参考。这10种食品是:松花蛋(皮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猪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条。
(15)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购货凭证,用后保留产品的包装袋等。发票的内容要齐全、具体,并与所购食品相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有一定的投诉举报依据。
(16)尽量购买标有优质安全食品标志的食品。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如何进行有效的投诉?
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下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有效的投诉。
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分工如下:
(1)农业、林业、渔业部门各自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2)质量技监部门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3)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4)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3.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1)能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
(2)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物食品原状,能辩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