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资料(2)

综合手抄报2018-06-14王华老师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资料图片

中国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企业与消费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具有做好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制度基础、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尽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但是,政府、企业及消费者正在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推动建立消费者组织,这是措施之一。

据统计,截止1992年底,中国已建立县以上消费者组织2400多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学校、机关、集贸市场、大中型工商企业中,建立各种类型的分会、联络站、监督站总计达3万多个。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5万件,其中90%的问题都得到了合理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亿元。由于中国消费者组织受到群众拥护以及党和政府的支持,且具有半官方性质,所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问题的解决也比较顺利。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另一个突出之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进展也较快。

中国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个计划单列市制定颁布了地方性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全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法规也将很快出台。与此同时,许多工商企业也积极开展自我监督,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从中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发展实践可以看出,在短短的几年内,中国完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做得到的事情。事实证明和将要继续证明,中国的消费者运动具有资本主义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和特色。综上所述,消费者运动经历了一个从自发的群众性活动到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从政府的行政干预到用法律保护消费者利益;从生产者、经营者对保护消费者的放任状态到积极参与的历史过程。全球一个总的趋势是,世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国民生活,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列为社会及经济政策的重要部分。由此可以说,消费者运动的前景无疑将是无限光明的。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